本帖最后由 兔卧荒山 于 2020-1-17 16:22 编辑
生命哲学的构建(之四)
文/兔卧荒山
四、以往哲学的否定和肯定 以往的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都是先哲们精神自私的伟大贡献,对人类生命精神的发展有着无可估量的影响,但这些思想超越了时代背景以后,现在看起来是一分为二的,对于我们生命哲学来说,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肯定,我们要在否定的前提下,加以肯定。 (一)以往哲学的否定 这主要是对以往哲学大原则加以否定。 其一“统一性”命题的否定 传统哲学的物质和精神就是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二者都是生命体的两个不同性质、不同方向的两个基本方面。物质是形式表象,精神是内容本质;物质是阳性,精神是阴性;物质是显性,精神是隐性;物质是生动具体的,精神是抽象思维的。物质是精神的载体,没有物质精神无处藏身;精神是物质的主宰,没有精神物质无法凝聚,没有精神意志物质无法运动变化,没有物质行为(运动)精神无法释放表达。 因而,一方面精神离不开物质,物质离不开精神,二者必须处在同一个统一体中。既然同处一个统一体,怎么能无条件的将“物质”和“精神”分开来,物质统一于世界而精神不同统一于世界,或者精神统一于世界而物质不统一于世界?另一方面物质代替不了精神,精神代替不了物质,二者则是“二元对立”的。所以,物质统一于世界显然没有包括精神在内,即世界无法统一于物质;精神统一于世界显然没有包括物质在内,即世界无法统一于精神。 由此我们可以说,物质统一于世界或者宇宙根本是无法站住脚的,精神统一于世界或者宇宙根本是无法站住脚的。所以由它们作为哲学基石所建立的哲学大厦是无法长久的,最后必然倒塌。 又由于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统一性”命题均因为站不住脚,因而它们关于“统一性”的命题从来没有系统的(从源头到现在,从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到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全面的(宇宙而不是只有世界)、历史的(137亿年历史)论述,都是武断的、断崖式的结论或者硬着陆,从来没有像生命哲学这样建立一个系统的统一性体系,从大爆炸俯瞰宇宙生命的演绎发展,从大宇宙角度观察宇宙生命存在现状,围绕着哲学基石“统一性”命题写了《微生物的生命哲学》《再论统一性》和《宇宙生命金字塔》《再论金塔》等文字。 另外,不管物质哲学还是精神哲学,其一元论的“统一性”“物质”还是“精神”都看到了各自的变化运动,但无法从中找到各自变化运动的根源或者动力,只有生命哲学解决了这一问题。 因为,生命哲学发现或者找到“物质”和“精神”的兼容体或者融合体,发现或者找到生命的“统一性”;并在此基础上生命哲学发现了生命自私法则。因为自私法则的存在,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就不断的矛盾,不断的变化运动。因为自私法则生命不断的向高级发展,人类社会不断的向高级发展。 其二“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否定 无论物质哲学还是精神哲学,它们分别强调的第一性和第二性,分别强调的物质和精神都无法独立的、分割的存在,都始终紧密的、无缝隙的融合于一体,其二者的存在是同步的,其时间没有先后之分,其运动没有程序之分;其位置没有空间之分,其范畴没有边界和范围之分。其二者只有在具体的时间、具体的空间和具体的基础等条件之上,根据生命自私法则所处的情况,论其各自作用、功能时有了先后的情况、有了主次的情况。 但必须明确,即便有了这样的先后和主次那也是变化的,不是固定不变的,是无常的。那么: 第一由于二者同处一个客观存在体或者统一体,怎么能将“物质”和“精神”分别、分开为固定不变的谁是第一性和谁是第二性呢?物质哲学认为物质统一于世界,精神哲学认为精神统一于世界?物质哲学的物质统一于世界的同时不等于精神也统一于世界吗?反过来,精神哲学的精神统一于世界的同时不等于物质也统一于世界吗? 第二由于二者同处一个客观存在体或者统一体,不管是物质哲学还是精神哲学,如果第一性和第二性始终不变,始终是固定的,即就是说是绝对的,辩证法到此如何行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原理到此如何行通?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原理到此如何行通?这显然是行不通的,肯定是行不通的。 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根本问题在于,人为的、主观的和自私的(为了自己的哲学体系的成立)把客观存在于一体的“物质”和“精神”分间开来、分割开来,让二者各自独立存在。试问:在宇宙体系137亿年的历史中,谁发现了没有物质载体的精神?又有谁发现了没有精神主宰的物质存在?试问:你我他谁的精神(思想)脱离了物质(肉体)而独立存在?谁的物质(肉体)没有了精神(思想)而独立存在?如果有,那再请问:你的一切活动行为是什么主宰着?什么支配着?你的一切思想意识依附于什么?承负的载体是什么? 所以,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物质为第一性、精神为第二性,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所谓投影和反映;物质决定精神,而客观世界独立于意识之外的物质哲学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是错误的。所以,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精神决定物质,物质是精神的产物的精神哲学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是错误的。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的根本思想在于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二者抛开了辩证思想(物质哲学提到精神的能动作用,但高度不够,始终没有离开第二性,始终没有达到第一性;精神哲学提到物质的能动作用,但高度不够,始终没有离开第二性,始终没有达到第一性),抛开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的原理,抛开了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关系原理。 根本缺陷在于没有发现生命的统一性,为了自己的哲学体系没有科学自私,即没有基本的求实的态度,没有基本的方法指导,没有从我们自身验证。 (二)以往哲学的肯定 人类历史所创造的一切文化,包括哲学在内,无论正确与错误对我们生命哲学来说都是有价值可用。正确的我们“正用”加以传承,然后深化和扩展;错误的我们加以“反用”寻找反向,开拓思维即为我所用。 在我们分别对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统一性”命题,即哲学基石问题,以及“第一性和第二性”问题否定的前提下,由于基石不基因而二者皆不能自圆其说之后,必须肯定其一些合理的、有用的东西。在“一基三足”的生命哲学构建基础上,物质哲学的物质思维、物质思想和物质体系加以改造利用即是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物质;精神哲学的精神思维、精神思想和精神体系加以改造利用即是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精神,丰富和拓展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思想体系(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就是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反用,物质第一性就是精神第一性的反用)。 其一 物质哲学的改造和利用 物质哲学涵盖以往的所有物质或者唯物主义哲学,是以往哲学的两大派别之一,其肯定宇宙、世界“物质”性,肯定“物质”统一体(“统一性”),肯定一切“物质”存在组成的基本单位都是原子。这些思想中在我们否定“物质”概念而让“生命物质”概念代替之后则是合理的成分。 生命哲学认为,无论绝对宇宙生命体还是相对宇宙生命体其都是由原子化合构成的,或者生命的基本组成单位为原子,原子外在的、表面的和形式的即为生命物质的。生命物质形式与运动变化过程是我们认识宇宙生命的一个主要路径、主要抓手,通过变化的物质形式才能找到生命内容、找到生命思想,找到生命精神,才能深刻的认识生命。物质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的本源是物质;在意识与物质之间,物质决定意识,客观世界独立于意识。我们站在生命物质角度,从主次矛盾原理出发,从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原理出发,这无疑是正确的,无疑是生命物质的重要思想。 人类生命体眼耳鼻舌身反映的所有实体都是生命的一种外在表现和表达,或者都是生命物质的一种构成或者显现,并且所有的现象(行为)都是生命自私法则或者生命相互作用的结果,在生命精神(意识)与生命物质之间,生命物质决定了生命精神(意识)。作为一个理论体系,生命哲学属于一元本体论,其本身又不同于以往的任何情况的一元论哲学,当然也不同于以往的二元论或者多元论的本体论,作为对现实世界的一种解密、一种阐释,它既不同于物质哲学,也不同于精神哲学,但也不和二者对立,反而包容它们,让其分别归于自己的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 以往的机械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生命哲学之生命物质的两面镜子,前者是反面的,后者是正面的。前者认为物质(生命物质)的所有组成只是堆放在一起,如同各种机械零件组成一个大机器,不会变化,那么说明这个生命物质不是生命的基本方面或者构成,是脱离了宇宙生命而存在的。那么脱离了宇宙生命的物质或者生命物质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物质一定不是机械的,生命物质的化合不能是机械的,这必须引起生命物质的警惕;后者认为物质(生命物质)永远处于运动与变化之中,它们是互相依存,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这是合理的成分,这是宇宙生命的生命物质,是我们生命哲学必须坚持的。 基于以上的基本认识和立场,所以在生命哲学范畴内,无论是从生命统一体的基本角度来讲,还是从宇宙规律角度来讲,物质哲学一元论的本体论生命哲学依然必须坚持,但这个一元论的本体论是生命而不是物质,也不是生命物质。宇宙就是生命,生命就是宇宙。宇宙的一切、世界的一切、社会的一切都是生命,包括我们自己在内都是生命,所以宇宙统一于生命,世界统一于生命。生命哲学大厦修建的基石就是生命统一性原理,为此,鄙人先后写了《微生物生命哲学》《宇宙生命金字塔》《再论金塔》和《再论统一性》,以及有关文章的“原子”论,都在于全面的、系统的和深刻的夯实和说明生命统一性原理,让生命哲学基石、基础深入社会之心、深入世界之心、深入宇宙之心,让生命哲学大厦在风雨中洗涤,在雷电中坚挺。 生命物质是宇宙生命一个基本方面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宇宙生命统一体的可感知表象的概括反映。生命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善变无常,其具体表现为生命八大法则和生命物质规律,其和生命精神方面合二为一构成宇宙生命统一体。宇宙生命是客观存在的,作为宇宙生命的一个基本方面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其是在和生命精神融合在一起,或者化合在一起而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其是在宇宙生命统一体范畴内的客观存在,而不是独立的或者孤立的客观存在。 “肉体”是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和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生命物质,“肉体意识”就是“肉体”和“意识”,就是第五级别人类的生命物质和生命意识或者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也就是说在生命统一体范畴内,生命精神(意识)离不开生命物质(肉体)而独立存在,生命物质是生命精神的载体,生命物质是生命精神隐藏之处,没有生命物质便没有生命精神。因为,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是生命统一体的两个基本方面,是生命的一体两面,二者是跟随生命而同步存在的,在时空上没有先后之分,没有谁主要谁次要之分,但在生命的具体运动过程中,在生命的行为活动过程中就有了先后之分,有了主要和次要之分;谁先谁后,誰主谁次一是要结合具体条件、具体情况而论;二是针对其对于生命的作用、功能而言的。因为生命在某一具体自私过程中所处的条件状况不一样,生命体对二者的需要就不一样,二者根据生命体的需要于誰主谁次在不断地调整变化,不断地处在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变化之中。这方面的论述鄙人在《宇宙规律》等文章中已经表达。生命精神(意识)是生命的一个基本方面,自私法则是生命的固有属性,所以生命精神无法脱离生命物质而独立存在。 生命哲学的生命法则是生命的鲜明特点,自私法则是生命的本质特点,其运动的唯一特性是对立统一性。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在生命运动过程中,或者在生命自私运动过程中始终表现为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对立统一关系中,一方面包含着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的“物质”和“精神”基本内容;包含着二元对立,包含着对立、矛盾、动力和运动;包含着辩证法性,包含着宇宙规律。另一方面包含着宇宙生命九大法则。这个对立统一性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是区别以往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的根本所在。 世界、宇宙的本原或者源头是生命,这揭示了世界、宇宙的来原。世界、宇宙的本质是生命,这揭示了世界、宇宙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生命哲学之宇宙生命没有第一性和第二性之说,只有原子生命之说,只有宇宙生命之说,只有宇宙生命金字塔之说。 其二 精神哲学的改造利用 精神哲学涵盖以往的所有精神或者唯心主义哲学,是哲学中两大派别之一。在生命哲学中,站在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来说,精神哲学在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上,认为思维、精神(意识)第一性,存在、物质第二性,思维、精神决定存在、物质,物质是精神的产物。这里的精神(意识)和物质(存在)即是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强调和反映了生命精神的作用。 以往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是生命哲学之生命精神的两面镜子,前者是正面的,后者是反面的。 前者认为,即主观生命精神把人类生命体的某种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前意识、潜意识、观念、思维、意志、灵魂等看作是一切生命物质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外部世界的一切生命物质则是由主观生命精神所派生的,它是这些主观生命精神的显现、表现和反映。因此,在主观生命精神看来,主观生命精神是本源的、第一性的,而生命物质则是派生的、第二性的。站在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来讲,从生命精神方面出发这种思想是合理的。其实主观唯心主义所论述的主观生命精神就是生命统一体之本能性生命精神。 后者认为,即客观生命精神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它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万物是由它产生(派生)出来的,客观生命精神或者生命理念是先于生命物质而存在的本体。这种生命精神“先于”生命物质和“独立于”生命物质之外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我们生命哲学的生命精神必须警惕这种情况的发生。(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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