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薛姨妈之子,薛宝钗之兄,贾宝玉表兄,王子腾之甥。
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里,我们未见其人,先闻其名。
贾雨村被林如海引荐与内兄贾政,如愿授了应天府。一到任就有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却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贾雨村看完案卷大怒,定要抓回逃跑凶犯依律问斩。不料故交原葫芦庙沙弥即今时门子及时制止,献给雨村一张护官符的同时,告知此案原委。说女子英莲原系拐子先卖与冯渊,不料又被即将进京的薛潘看上,意欲强卖:
拐子原待卷了两家的银子逃去,谁知又走不脱,两家拿住,打了个半死,都不肯收银,各要领人。岂料冯公子乃天下第一等痴人,偏只看上英莲……这薛公子的混名,人称他“呆霸王”,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那薛公子便喝令下人动手,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去三日竟死了。这薛公子原择下日子要上京的,既打了人夺了丫头,他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并非为此而逃。这人命些些小事,自有他弟兄奴仆在此料理。……把个英莲拖去,如今也不知死活。这冯公子空喜一场,一念未遂,反花了钱,送了命,岂不可叹! 原来薛潘人称“呆霸王”,而且“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需知此时十五岁的少年薛潘,何以会“弄性尚气”到如此霸道?看上的好东西一定要弄到手;有挡我道者,打!至于打不打死,与我无关,只要弄到人就行;不小心打死了,有何关系?我早就准备上京去,日期怎能耽误?这人命些些小事,自有亲戚家人去料理。反正咱薛家 “珍珠如土金如铁”,做着皇商,有的是钱;咱舅舅是“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的王子腾,他贾雨村再次做官就是舅舅保举的;咱姨丈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家二老爷贾政。咱怕啥?
必须清楚,此时的少年薛潘,并非如“我爸是李刚”般可恨。薛家独子薛潘幼年丧父,家财万贯,其母娇惯,家人纵容,亲戚护佑。如此环境中一路成长起来的少年薛潘,怎会辨是非,知深浅?他只知道好东西一定要得到,好玩的一定要玩个够,如此而已。至于得到了英莲,他会不会珍惜,就不得而知了。贾雨村说了:
“这薛家纵比冯家富贵,想其为人,自然姬妾众多,淫佚无度,未必及冯渊定情于一人。”
“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卖买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几处生意渐亦销耗。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来送妹(薛宝钗)待选,二来望亲(姨妈王夫人和舅舅王子腾),三来亲自入部销算旧账,再计新支。其实只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因此早已检点下行装细软,以及馈送亲友各色土物人情。”
当然,这是贪玩的薛潘自己的想法。而作为其母薛姨妈,既阻挡不了已被惯坏的儿子对京城的向往,便将计就计,寻思恰好借此行令其舅舅、姨丈能够管束管束薛潘。
既得了英莲。取名香菱,一路行程并未有少许耽误,一日到了京城。不料,就在他们来京途中,王子腾又“升了九省统制,奉旨出都查边”去了。薛潘正在暗喜,心下打算就住在自家京中房舍里,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是在薛姨妈的坚持下,一家人最终在荣国府梨香院住了。
薛潘只好打消私念,只待稍后移居。薛姨妈自以为得了心愿,自此以后,自己母女可与姐姐等贾府诸人亲近相聚,共叙姐妹离别之情,同享骨肉天伦之乐。
可是,这莉香院又有街门别开,任意可以出入:
谁知自此间住了不上一月,薛潘与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认熟了一半,都是那些纨绔气习,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无所不至,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虽说贾政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一则公务冗杂,二则毕竟是亲戚孩子,也不能放怀管束。所以薛潘与贾族诸子弟只管放意畅怀。因此薛蟠遂将移居之念渐渐打灭了。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薛潘,也并不例外,为人之初,本质也并不坏,性情也无异于常人。但由于出身巨富豪门,幼年丧父,其母念其孤苦,难免娇惯,错过了最佳启蒙训导。小小年纪,便挥金如土,养成了骄奢的习惯习气定是自然。
随着时间的迁移和年龄的增长,母亲对独子一味姑息迁就和家人对少爷的一贯放纵养成了他胡作非为强取豪夺甚至视人命如草芥的品性。可似乎儿子已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母亲却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竟寄希望于亲戚来教育他,岂不可笑?
现代教育理论指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而薛家这个第一课堂以及薛姨妈甚至薛家所有老少奴仆,并没有承担起薛潘成长过程中教育重任,也没有起到正确的训诫引领作用。
如今十五岁的薛潘如此放诞不经,足以说明,薛家的家庭教育是错误和失败的。虽之后一度寄读贾府私学,但薛潘却并未有一字半句学识进了肚腹,他只为结交纨绔阔少,以便花哨自己的偷鸡摸狗等不堪行径。
正如好多人所说,你的孩子,该你教育时,是你的责任,你若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必要时自有别人去教育了。但别人却没有父母亲友那般耐心和温情。
原著第四十七回,薛潘一路堕落如市侩般的糜腐与无聊。有一日见到一表人才的柳湘莲,竟异想天开,对人家产生非分之想,柳湘莲不堪被如此肮脏念头侮辱荼毒,一顿暴打,薛潘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伤痕累累,害得自己母亲和妹妹好一番心疼伤心。 薛潘早对自己毫无约束,以致做人做事竟是毫无章法,随心所欲。用他母亲的话说,是“天不怕地不怕”、“没有笼头的马似的”一个人;应了贾雨村之言,早对香菱厌弃有加。
本来嘛,香菱就是人家买来的一个丫头而已,还能奢望一直被重视疼爱?虽为此打死人命。他看中了世交夏家金桂生的“蒲柳之姿”,涎着脸央告母亲娶为正妻。谁知“醋汁子里拧出来”的夏金桂个性强硬,飞扬跋扈,气焰嚣张。自从来了这个“搅家星”,薛家就没有了太平日子可以过。夏金桂吵得全家翻江倒海、沸反盈天、鸡犬不宁。不但把个呆霸王薛潘弄得咳声叹气束手无策,使薛家母女吞声饮涕,更将香菱凌迫致死!
反过来又想想,夏金桂嫁了薛潘,岂非不幸?若是个顶天立地的血性男儿,怎能任由妻子胡作非为,搅家乱宅,而自己竟束手无策?如此毫无管束引导,致使夏金桂的恶行变本加厉,毫无收敛内省,不但搞的家无宁日,害死香菱不算,想必续书中夏金桂也绝对不会落什么好下场,作死到搭进性命绝对有可能!
这都是谁的错,谁之过?薛潘为逃避金桂作乱,出门在外,害得母亲和妹妹在家里担惊受怕日夜难安,此时亲戚们已显出下世的光景了,一家人为他吃苦受气,遭了多少艰难!究根结底,这都是谁造成的? 为了教育逃学儿子薛乙哥,寡母王春娥曾上演一出著名苦情戏《三娘教子》;孟母也为子三迁其家,以择邻而居。
反复阅读《红楼梦》,你似乎感觉到作者犹如坐在莲花台上的如来佛祖,正以一颗悲悯之心,含笑俯视众生。作者笔下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这也正是《红楼梦》的动人处之一。
看到薛潘和宝玉等少年朋友相聚酒楼时所行酒令里言语之粗俗,我们除忍俊不禁发笑、唾弃之外,油然生出几许同情、怜悯、甚至痛心。薛潘的错,谁之过?
平心而论,薛潘的本质非但不坏,甚至说是真诚厚道也不为过。薛潘孝敬母亲,爱护妹妹;后来与柳湘莲也成为莫逆之交。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的感受吗?蠢笨的薛潘也被风流婉转的潇湘妃子惊呆了。所以才有了林黛玉认薛姨妈做干妈、薛潘从江南带回的礼物“只有黛玉的比别人不同,且又加厚一倍”。只是,薛潘他有自知之明,林黛玉之美让呆蠢的他并不敢越雷池半步。他明白黛玉之美于他而言,只可远看欣赏,不得近前亵渎。这些充分说明薛潘不但有尚美求美之心,而且内心良知并未泯灭殆尽。
生养、养育。生了,就要养;养着,就得育。好比一棵幼苗,要适时培土、浇水、施肥,更需要匡扶、剪枝,才有望茁壮成长为参天大树,栋梁之材。任凭风霜雪雨侵袭,又能奈其何?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孩子立身不正,一身的毛病,反怪他人引得“比当日更坏了十倍”,如此怨天尤人,再无益处。
为人父母,必须承担起教育职责,对子女严格要求,正确引导,认真指教,方不负上天好生之德,不负自己辛苦养育,不负家国远大期望。更不至使其自毁前程,贻害他人,贻害家庭,贻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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